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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漳州公布3起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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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宁波四明湖建设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6-13 10:17:50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构建预防为主、漳州执法轻微免罚、公布重违严惩、起服过罚相当、典型事后回访的案例服务型执法体系,兼顾执法力度和温度,福建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漳州执法确保免罚不免责。公布12月15日,起服该局公布3起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典型

    5月26日,案例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福建辖区内吴某某食品经营部货柜上摆放有待售的漳州执法散装面饼。经调查核实,公布该经营部原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为拓展业务,当事人于3月29日向漳州市某某面业有限公司购进整箱面饼后拆零进行销售,但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其违法行为后,当事人立即停止散装食品销售,并主动提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经营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散装食品(面饼)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能及时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7月30日,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案后积极指导当事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另外两起案例是华安县张某某食品商行所销售过期食品案、漳州市长泰区八某某生鲜超市销售无生产日期食品案。

    责任编辑:吕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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